06月02日
06月01日
12月12日
08年我院招生优惠政策
1 、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院,可享受加 20—50 分的照顾;
参考第一志愿填报我院,可享受加 10 分的照顾;
2 、我院将高度重视保护考生的权利,正式录取前将电话通知考生征询意见,做到招生工作公开化、透明化;
3 、学院制定了丰厚的奖、助学金制度,并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;
4 、我院省外新生,均可凭录取通知书将户口迁至厦门。